山西省教育厅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西省总工会关于举办山西省第九届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时间 2015-04-23 / 点击 0

 

 

 

 

晋教职[2015 

 

山西省教育厅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西省总工会关于举办山西省第九届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的通知

 

各市教育局,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市总工会,各有关职业院校: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精神,进一步推动教产结合,深化校企合作,推动全省职业院校教育教学改革,提高师生的职业技能水平,并为“2015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选拔优秀选手,定于20154月举办山西省第九届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组织领导

大赛活动由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总工会主办,山西省职业教育学会和相关职业院校协办。成立山西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组织委员会(成员名单见附件1)。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教育厅,成员由主办单位相关处室的人员组成,负责有关组织协调工作。

大赛筹备和举行期间,组委会启用山西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组织委员会专用章

二、组队与报名

1.全省第九届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决赛由省大赛组委会统一组织协调,由各赛项执行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决赛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全省第九届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设置学生组、教师组。学生组的参赛选手必须是我省职业院校(高职学校、普通中专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职业中专学校、成人中专普通班)注册学籍的在校生;教师组的参赛选手必须是我省职业院校在编在职专任教师,不包括外聘教师和兼职教师。已在第七、八届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获得一等奖的选手不再参加第九届技能大赛相同项目的比赛。省直各职业院校以校为单位组队参赛,市属中等职业学校由各市组团参赛。各项目报名办法见各单项文件。

3.全省第九届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职组比赛分为校级初赛、市级复赛和省级决赛三个阶段。高职组比赛分为校级初赛和省级决赛两个阶段。所有职业院校都要结合专业特点组织校内技能大赛,各市都要创造条件举办市级大赛,形成校校有比赛、层层有选拔的局面,逐步完善我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制度。为提高参赛选手技能水平,各市教育局、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职业院校接此通知后要抓紧时间进行专业训练,并组织好大赛的宣传动员工作。

4.省级决赛报名由网上报名和书面报名组成,网上报名由山西省贸易学校负责,书面报名由各赛项承办学校负责,具体要求见各项比赛单项文件。

三、奖励

团体奖:对组团参加中职组比赛的各市,设团体一等奖一个、二等奖二个、三等奖三个(以所属学校代表队参赛项目、参赛选手的成绩计算总分),省直职业学校不参加此奖项。

优秀组织奖:对参赛成绩优秀,参赛选手精神风貌、组织工作好的职业院校,由大赛组委会授予优秀组织奖。

企业特殊贡献奖:对各项技能比赛给予资金、技术、人员支持的冠名企业,授予企业特殊贡献奖。

奖励比例:各赛项设一、二、三等奖。一等奖按参赛选手人数(组数)的10%设置,二等奖按参赛选手人数(组数)的20%设置,三等奖按参赛选手人数(组数)的30%设置。

学生奖励:中职学生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各比赛项目一等奖的选手参加对口升学考试,可按相应专业在录取总成绩中加80分;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各比赛项目二等奖的选手参加对口升学考试,可按相应专业在录取总成绩中加60分;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各比赛项目三等奖、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各比赛项目一等奖的选手参加对口升学考试,可按相应专业在录取总成绩中加40分;获得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各比赛项目二等奖的选手参加对口升学考试,可按相应专业在录取总成绩中加30分;获得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各比赛项目三等奖的选手参加对口升学考试,可按相应专业在录取总成绩中加20分。获奖选手参加对口升学考试,所获奖项三年内有效。享受加分的奖项必须和所报专业一致,获奖项目不得累计加分。

高职学生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各比赛项目一等奖的选手经专升本报名免试升学;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各比赛项目二等奖、三等奖和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各比赛项目一等奖的选手参加专升本考试,可在总成绩中获得相应加分奖励;获奖项目不得累计加分,取最高项。

中职、高职学生组符合国家规定的职业(工种) 的赛项,在全省决赛中(参赛选手人数不少于30)获得前三名的学生选手,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发相应工种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对参加决赛获得4-6名的学生选手,核发相应工种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参加决赛获得三等奖以上奖项的其他选手,理论和操作成绩均合格者,核发相应工种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教师奖励:对获得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教师组决赛比赛项目(参赛选手在30()以上)第一名的教师,按程序申报省劳动竞赛委员会记功表彰。符合国家相应职业(工种)的赛项,对获得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决赛前三名且参赛选手在30()以上的职业学校教师选手,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报请山西省人民政府授予三晋技术能手称号,并核发技师职业资格证书;获得4-6名的教师选手,核发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其余参加决赛的教师理论和操作成绩均合格者,核发相应的高级职业资格证书。

优秀指导教师奖:对获得各比赛项目三等奖以上选手或代表队的指导教师,由大赛组委会颁发优秀指导教师奖。

四、其他要求

1.接此通知后,各职业院校要将赛前训练与日常教学紧密结合,积极做好参赛的准备工作。

2.各赛项的承办院校应加强与本专业行业协会和相关企业的联系,积极争取行业和企业的支持和参与。

3.学生组个人项目每名参赛选手的指导教师限报一名,团体项目每个参赛代表队的指导教师限报两名。

4.山西省第九届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的比赛方案见附件2

未尽事宜,请咨询大赛组委会办公室。

联系人:  

联系电话:0351-3046534  

电子邮箱:sxjnds@163.com 

 

 

附件:1、山西省第九届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组织委员会成员名单

2、山西省第九届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比赛方案

3、山西省职业技能鉴定考核登记(存档)表

 

 

          

山西省教育厅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西省总工会

 

2015310

 

 

 

附件1

山西省第九届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组织委员会人员名单

 

主 任:张文栋   山西省教育厅厅长

副主任:任月忠  山西省教育厅副厅长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王兴旺  山西省总工会副主席

  张继忠  山西省职业教育学会会长

委 员:王耿升  山西省教育厅职教处处长

  张润生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处长

谭立新    山西省总工会经济技术部部长

  王新民    山西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主任

 

山西省第九届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组织委员会办公室人员

   

主 任:任月忠  山西省教育厅副厅长

   副主任:王耿升  山西省教育厅职教处处长

杜凤郁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调研员

赵 敏    山西省教育厅职教处副处长

  军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副处长

秦望东     山西省总工会经济技术部副部长

徐仲安    山西省职业教育学会副会长

刘本群  山西省职业教育学会职业院校竞赛工

          作委员会主任

              李昌顶    山西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科长

 

 

附件2:   山西省第九届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比赛方案

    一、大赛名称:山西省第九届职业院校技能大赛

    二、比赛时间20154

    三、比赛地点:各比赛承办院校

四、主办和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总工会

承办单位:(见附表)

五、比赛项目。(见附表)

六、比赛分组:学生组、教师组

七、文明风采竞赛项目

征文类:“梦想照我前行”征文比赛;“我眼中的传统文化”征文比赛;“创业之星”征文比赛。规划设计类:“职业生涯规划”设计比赛。摄影和微电影类比赛:“志愿服务剪影”摄影和微电影比赛;“奋斗的青春最美丽”摄影和微电影比赛;“最美中国”摄影和微电影比赛。FLASH动漫设计类比赛:“生态文明”动漫比赛;“生命?安全”动漫比赛。展演类比赛:“诚行天下”演讲比赛;“中国梦·我的梦”演讲比赛;“中华才艺”表演比赛。

组队及比赛要求见《关于举办山西省第七届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的通知》(晋教职函[2014]86号)。

九、选手要求:参赛学生选手必须是符合有关规定要求的职业院校(高职高专学校、普通中专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成人中专学校)在籍学生;五年制高职前三年学生参加中职组比赛,后两年学生参加高职组比赛;参赛教师选手必须是职业院校(同上)在编在职专任教师。请各市教育行政部门、各承办院校一定要严格把好选手资格审查关,如发现参赛选手资格不符,大赛组委会将取消其参赛资格,对赛后发现者将取消其获奖荣誉并追回奖品和证书,同时对相关责任人员及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大赛标准、命题和裁判

符合国家规定的职业(工种) 的赛项的试题,由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会同主办单位组织行业专家,根据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中的高级工标准命制。市级比赛相关项目的命题,由各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会同主办单位组织行业专家,根据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中的高级工或中级工标准命制。比赛技术文件由负责命题的省、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和主办单位组织制定。各比赛的执裁人员由大赛组委会会同省、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从省、市技能鉴定专家委员产生。

、各项专业技能大赛的具体规程及大赛有关活动安排另行通知。

 

 

 

 

 

 

 

 

 

 

 

 

 


 

附表:           

 

山西省第九届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比赛项目一览表

序号

组别

赛项类别

赛项名称

分项名称

承办院校

组队方式

中  职  组

1

学生组

财经商贸类

电子商务

山西省经贸学校

团体项目,3人一组,每校限报2组

2

学生组、教师组

财经商贸类

现代物流

物流配送中心综合作业

太原旅游职业学院

团体项目,3人一组,学生组每校限报3组,教师组限报1组。

3

学生组

财经商贸类

会计技能

会计手工

太原市财贸学校

团体项目,3人一组,每校限报1组

4

学生组、教师组

会计电算化

太原市财贸学校

个人项目,学生组每校限报2人,教师组不限人数

5

学生组

财经商贸类

市场营销

商品营销

太原市财贸学校

个人项目,每校限报2人

6

学生组

财经商贸类

沙盘模拟企业经营

太原市财贸学校

团体项目,4人一组,每校限报1组

7

学生组、教师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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